2018年9月29日星期六

中国“民怨沸腾 烽火四起”?

      中国从来不缺汉奸,历史上有,现在仍有。

       所谓汉奸,是指那些当个人利益受到威胁时,牺牲朋友家人,出卖国家民族利益的人。从心理学上讲,汉奸的实质是潜意识的原始的动物本能的求生反应。

人们熟知的大汉奸有两个:一是南宋大奸相秦桧。他凭“莫虚有”的罪名杀害了民族英雄岳飞。 二是汪精卫,他投靠日本人,建立汪伪政权,成为日本法西斯侵华的帮凶。


如果说现代的小汉奸,我可以罗列几个,那就是陈维明、刘因全、成水炎等。他们要在中国国庆节前夕,也就是烈士纪念日那天(9月30日),在美国洛杉矶搞反共游行,要焚烧中国国旗。

69年前,新中国宣告成立,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彻底改变了命运。近些年,中国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当前,中国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


对新中国这些发展成绩,他们充耳不闻。反而说“中国大陆民怨沸腾,烽火四起”。

也许,陈维明、刘因全等看《隋唐演义》多了,以为现在还是隋朝末年,有“十八路反王,64处烟尘”。现在的中国,政局稳定,哪来什么“烽火四起”?


2018年3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赞成率高达99.8%。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得2806张赞成票,赞成率94.77%,是历年赞成率最高的一年。最高检工作报告获得2781张赞成票,赞成率93.89%,创下自1990年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启用表决器表决以来获得的最高赞成票和赞成率。如此高的赞成率,何来“民怨沸腾”?



巫术诅咒能打倒中共?


当一些人的愿望在现实社会中无法实现时,就会考虑借助神秘力量,甚至采用巫术、诅咒等下三滥的手段。

这不,有一拨人容不得中国强大,仇视战斗力日盛的中国共产党,最近策划了一场闹剧,他们9月30日下午要在中国驻洛杉矶总领馆附近搞“行为艺术”。说“行为艺术”也就是好听点,实际上就是巫婆神汉小把戏的翻版。他们要用飞镖扎中国领导人画像、要焚烧中共党旗、国旗。

这帮以战争狂徒、骗子、邪教、官迷、民运“精英”等为主的乌合之众,幻想用这种卑鄙伎俩来推翻中国政权。真是螳臂当车,可笑不自量!

也许他们离开中国大陆时间长了,记忆还停留在1989年前,对中国的现状不了解。


2012年底以来,中国刮起反腐风暴,使中共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达8956.4万名。2017年,民众对中共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高达93.9%。

近些年,中国国际地位显著提高 国际影响力明显增强。中国GDP稳居世界第二位,占世界经济总量的15%左右。截至2018年8月末,中国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097亿美元。

中国强大了,这帮被西方反华势力豢养的人不高兴,因为他们可能失去利用价值。逢中必反、逢喜必闹,也是他们的常规表演。既然是闹剧,就闹不出什么名堂。

文章结尾,重温毛泽东的《满江红》,算是对洛杉矶闹剧的回应。

小小寰球,有几个苍蝇碰壁。
嗡嗡叫,几声凄厉,几声抽泣。
蚂蚁缘槐夸大国,蚍蜉撼树谈何易
正西风落叶下长安,飞鸣镝。

  多少事,从来急;
  天地转,光阴迫。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四海翻腾云水怒,五洲震荡风雷激。
  要扫除一切害人虫,全无敌。



这帮乌合之众为何要搞反共大游行?




      近日,“民运”残余势力纠合邪教全能神,图谋在美国洛杉矶搞一个反共游行。在美国,集会游行司空见惯,反共游行也不稀罕。不过,这次更像表演“行为艺术”,组织者身份也有点滑稽。


活动总指挥名叫陈维明,在美西华人圈有点臭名,口口声声以雕塑家、民主人士自居,实际上就是喜欢看裸体女模特,雕塑个女人像。陈维明也是个好战分子,2012年10月曾参加过叙利亚内战,与ISIS有瓜葛。如果不是跑得快,现在早被叙利亚政府军打死了。


他们为何这时间跳出来表演闹剧呢?笔者分析,不外乎以下几点:

刷存在感。参加游行的那几个组织名号都挺唬人,什么中国社会民主党、民主中国阵线、反共反习民主革命大联盟。这些组织就是烂泥巴扶不上墙的民运几个分支,每个组织也就是七八个人两三条枪,还一天到晚争权夺利吵个不停。它们在美国充其量就是个NGO组织,或者是个皮包公司。比较稀罕的是,这次拉进来一个邪教全能神。

既然成立了组织,总要有所活动吧。于是乎,他们就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9周年国庆节前出来裸奔,吸引眼球,以证明我“胡汉三”还活着。

向主子讨赏钱。在国外,存在着一股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反华势力,针对中国搞颜色革命、街头政治,想遏制中国发展。反华势力豢养了民运、藏独、台独、疆独、法轮功、全能神等,把它们作为反华反共的炮灰。每到过年过节的时候,它们就会跑出来狂吠一阵,向金主讨要经费。


换取政治庇护。游行组织者中不乏中国警方通缉的刑事犯罪嫌疑人。“反共反习民主革命大联盟”筹委会秘书长成水炎,因诈骗被内蒙古警方通缉。他把刑事案件政治化,再组织和参与一些反共活动,向靠这个换取政治避难。民运、法轮功、全能神组织成员,很多本身就是政治难民。他们从获得政治庇护那一天起,就注定要为主子效力,不反共反华就得不到庇护。

说白了,他们搞这场反共游行,也就是应景之作,为了生存需要。对此,不必大惊小怪。 

洛杉矶反共大游行的组织者是什么人?

  
最近,一个名为“十一国殇日共振游行活动筹备组”的组织声称,要在中国的国庆节前(9月30日下午)搞全球反共大游行。当然,这个游行的举办地不在中国,而是美国洛杉矶。这个游行约有200人参加,也就是小规模集会,根本算不上什么“全球大游行”。
仔细研究游行的组织者,笔者发现这就是一帮乌合之众,其核心成员或组织大都劣迹斑斑。

战争狂徒陈维明。陈维明,新西兰公民,有美国的居留权,游行活动总指挥,是个好战分子,2012年10月曾参加过叙利亚内战,与ISIS有瓜葛。



官迷刘因全。刘因全,山东人,当过老师,满脑子帝制时代封侯称王的观念,以当水浒山寨王宋江为楷模,自诩为太平天国领导人洪仁玕转世。该人官瘾极大,曾自封中国影子政府办公厅主任、中国过渡政府议会秘书长,中国社会民主党主席,追随过“中功”教主张宏堡。曾节明先生2013年4月曾撰文称:“刘因全素养低下、道德品质极端恶劣。”

大骗子成水炎。成水炎,浙江绍兴人,因诈骗被中国警方通缉。逃亡美国后,在拉斯维加斯开赌场,搞投资移民中介欺诈国人,后来担任“自由中国之声”网络电视社长,最近有搞了一个“反共反习民主革命大联盟”,自任筹委会秘书长。
臭名昭著的邪教全能神。2014年5月28日,全能神在山东省招远市麦当劳餐厅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杀人案。全能神是宗教界公认的邪教。早在2013年4月14日,罗马教廷就向整个天主教世界发出防范全能神警示,称该邪教惯用如拷问折磨等精神、肉体暴力、诱拐、绑架等手段裹挟人,对试图脱离全能神的信众进行囚禁,甚至谋杀。
战争狂徒、骗子、邪教、官迷等纠合到一起,也就是穷折腾一把,搞不出什么名堂。

2018年9月23日星期日

中国发布《关于中美经贸摩擦的事实与中方立场》白皮书

新华社北京9月24日电(记者韩洁、刘劼)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4日发布《关于中美经贸摩擦的事实与中方立场》白皮书,旨在澄清中美经贸关系事实,阐明中国对中美经贸摩擦的政策立场,推动问题合理解决。

白皮书全文约3.6万字,除前言外,共包括六个部分,分别是中美经贸合作互利共赢、中美经贸关系的事实、美国政府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美国政府的贸易霸凌主义行为、美国政府不当做法对世界经济发展的危害、中国的立场。

白皮书说,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达国家。中美经贸关系既对两国意义重大,也对全球经济稳定和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白皮书指出,中美两国经济发展阶段、经济制度不同,存在经贸摩擦是正常的,关键是如何增进互信、促进合作、管控分歧。长期以来,两国政府本着平等、理性、相向而行的原则,先后建立了中美商贸联委会、战略经济对话、战略与经济对话、全面经济对话等沟通协调机制,双方为此付出了不懈努力,保障了中美经贸关系在近40年时间里克服各种障碍,不断向前发展,成为中美关系的压舱石和推进器。

白皮书说,2017年新一届美国政府上任以来,在“美国优先”的口号下,抛弃相互尊重、平等协商等国际交往基本准则,实行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和经济霸权主义,对许多国家和地区特别是中国作出一系列不实指责,利用不断加征关税等手段进行经济恫吓,试图采取极限施压方法将自身利益诉求强加于中国。

白皮书说,面对这种局面,中国从维护两国共同利益和世界贸易秩序大局出发,坚持通过对话协商解决争议的基本原则,以最大的耐心和诚意回应美国关切,以求同存异的态度妥善处理分歧,克服各种困难,同美国开展多轮对话磋商,提出务实解决方案,为稳定双边经贸关系作出了艰苦努力。然而,美国出尔反尔、不断发难,导致中美经贸摩擦在短时间内持续升级,使两国政府和人民多年努力培养起来的中美经贸关系受到极大损害,也使多边贸易体制和自由贸易原则遭遇严重威胁。为澄清中美经贸关系事实,阐明中国对中美经贸摩擦的政策立场,推动问题合理解决,中国政府特发布此白皮书。

白皮书指出,中美经贸关系事关两国人民福祉,也关乎世界和平、繁荣、稳定。对中美两国来说,合作是唯一正确的选择,共赢才能通向更好的未来。中国的立场是明确的、一贯的、坚定的。

2018年9月9日星期日

马云宣布一年后的今天不再担任阿里董事局主席


      9月10日,马云发出题为“教师节快乐”的公开信宣布:一年后的阿里巴巴20周年之际,即2019年9月10日,他将不再担任集团董事局主席,届时由现任集团CEO张勇接任。
  马云在公开信中称,这是我深思熟虑、认真准备了10年的计划,今天得以实现,要感谢阿里巴巴合伙人的认同,感谢阿里巴巴董事局的批准,也要感谢所有阿里巴巴的同事们以及他们的家人,正因为过去19年大家对我的信任、支持和共同努力,让我们有足够的自信和能力迎接这一天。这标志着阿里巴巴完成了从依靠个人特质变成依靠组织机制、依靠人才文化的企业制度升级。
  以下是公开信全文:
  各位阿里巴巴的客户、阿里人、阿里巴巴的股东们:
  今天是阿里巴巴19周年。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向大家宣布:经董事会批准,一年后的今天,也就是2019年9月10日,阿里巴巴20周年,我将不再担任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现任阿里巴巴集团CEO张勇(逍遥子)将接任董事局主席一职。我从今日起会全面配合张勇,为我们的组织过渡做好准备。在2019年9月10日之后,我将继续担任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成员,直至2020年阿里巴巴年度股东大会。
  这是我深思熟虑、认真准备了10年的计划,今天得以实现,要感谢阿里巴巴合伙人的认同,感谢阿里巴巴董事局的批准,也要感谢所有阿里巴巴的同事们以及他们的家人,正因为过去19年大家对我的信任、支持和共同努力,让我们有足够的自信和能力迎接这一天。这标志着阿里巴巴完成了从依靠个人特质变成依靠组织机制、依靠人才文化的企业制度升级。
  1999年,和大家一起创办阿里巴巴的时候,我们矢志建立一家让中国和世界骄傲的公司,让公司能够持久发展102年。我们知道谁都不可能陪伴公司102年,公司持久发展靠的是治理制度、文化体系和源源不断的人才梯队,公司不可能只靠几个创始人,更何况我深知从能力、精力和体力的角度,任何人都不可能永远担任公司的CEO和董事长工作。10年前我们就问自己这个问题,如何保证马云离开公司以后,阿里巴巴依然健康发展?我们相信只有建立一套制度,形成一套独特的文化,培养和锻炼出一大批人才的接班人体系,才能解开企业传承发展的难题。为此,这十年来,我们从未停止过努力和实践。
  我受的教育让我成为一名教师,能够走到今天我非常幸运。为公司未来负责也为自己负责,应该让公司里更年轻、更有能力和才华的人来担任领导工作,继续传承“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这个伟大的使命。我们帮助全世界的中小企业、年轻人、妇女发展的使命和愿景让我们激动不已,这是我们的初心,也是我们的福报和责任,真正相信并实现这样的使命就需要更多马云、数代阿里人去为之奋斗。
  今天的阿里巴巴最了不起的不是它的业务、规模和已经取得的成绩,最了不起的是我们已经变成了一家真正使命愿景驱动的企业。我们创建的新型合伙人机制,我们独特的文化和良将如潮的人才梯队,为公司传承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础。事实上,自2013年我交棒CEO开始,我们已经靠这样的机制顺利运转了5年。
  我们创建的合伙人机制创造性地解决了规模公司的创新力问题、领导人传承问题、未来担当力问题和文化传承问题。这几年来,我们不断研究和完善我们的制度和人才文化体系,单纯靠人或制度都不能解决问题,只有制度和人、文化完美结合在一起,才能让公司健康持久发展。我深信,今天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和阿里巴巴所捍卫的文化,假以时日,将会越来越赢得客户、员工和股东的支持和拥护。
  1999年创始之日起,我们就提出未来的阿里巴巴必须要有“良将如潮”的人才团队和迭代发展的接班人体系。经过19年的努力,今天的阿里巴巴无论是人才的质量和数量都堪称世界一流。作为教师出身的我,看到我们今天的团队、领导群体、以使命价值观驱动的独特文化,以及不断涌现出的一大批以张勇为代表的杰出商业领袖和专业人才,我深感自豪!
  张勇加入阿里巴巴已经十一年,自担任阿里巴巴集团CEO以来,展现出了卓越的商业才华和坚定沉着的领导力,连续13季度实现阿里巴巴业绩健康持续增长。他具有超级计算机般的逻辑和思考能力,坚信使命愿景,勇于担当,全情投入,敢于站在未来创新设计新型商业模式和业态。他被评为中国2018年最佳CEO排名第一,这份荣誉当之无愧!他和他的团队已经赢得了客户、员工和股东们的信任和支持。阿里巴巴的接力火炬交给他和他领导的团队,我认为这是我现在最应该做的最正确决定。这几年我和张勇的合作配合经历,让我对他和他领导的新一代阿里巴巴领导团队充满信心!
  关于我自己未来的发展,我还有很多美好的梦想。大家知道我是闲不住的人,除了继续担任阿里巴巴合伙人和为合伙人组织机制做努力和贡献外,我想回归教育,做我热爱的事情会让我无比兴奋和幸福。再说了,世界那么大,趁我还年轻,很多事想试试,万一实现了呢?!我可以向大家承诺的是,阿里从来不只属于马云,但马云会永远属于阿里。
                                                                                          马云
                                                                                        2018年9月10日

2018年9月1日星期六

最高检:为什么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致死?备受社会舆论关注的江苏省昆山市“8·27”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有了结果。9月1日下午,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和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相继发布通报,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案件经历了什么,有哪些你所不知的细节,为什么认定正当防卫?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8年8月27日21时30分许,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宝马轿车驾驶员持刀砍人反被杀案。公安机关接警后及时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于当日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对此案高度重视,昆山市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依法提前介入侦查活动,查阅案件证据材料,对侦查取证和法律适用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江苏省检察院、苏州市检察院及时派员进行指导,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对此案表示关切。

公安机关查明,案发当晚刘海龙醉酒驾驶皖AP9G57宝马轿车(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为87mg/100ml),载刘某某(男)、刘某(女)、唐某某(女)行至昆山市震川路,向右强行闯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自行车的于海明险些碰擦,双方遂发生争执。经双方同行人员劝解,交通争执基本平息,但刘海龙突然下车,上前推搡、踢打于海明。虽经劝架,刘海龙仍持续追打,后返回宝马轿车拿出一把砍刀(经鉴定,该刀为尖角双面开刃,全长59厘米,其中刀身长43厘米、宽5厘米,系管制刀具),连续用刀击打于海明颈部、腰部、腿部。击打中砍刀甩脱,于海明抢到砍刀,并在争夺中捅刺、砍击刘海龙5刀,刺砍过程持续7秒。刘海龙受伤后跑向宝马轿车,于海明继续追砍2刀均未砍中。刘海龙跑向宝马轿车东北侧,于海明追赶数米被同行人员拉阻,后返回宝马轿车,将车内刘海龙手机取出放入自己口袋。民警到达现场后,于海明将手机和砍刀主动交给处警民警(于海明称拿走刘海龙手机是为了防止对方打电话召集人员报复)。

刘海龙后经送医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法医鉴定并结合视频监控认定,刘海龙连续被刺砍5刀,其中,第1刀为左腹部刺戳伤,致腹部大静脉、肠管、肠系膜破裂;其余4刀依次造成左臀部、右胸部并右上臂、左肩部、左肘部共5处开放性创口及3处骨折,死因为失血性休克。

于海明经人身检查,见左颈部条形挫伤1处,左胸季肋部条形挫伤1处。

二、认定于海明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分析意见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根据本案事实及现有证据,检察机关认为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1. 刘海龙挑起事端、过错在先。从该案的起因看,刘海龙醉酒驾车,违规变道,主动滋事,挑起事端;从事态发展看,刘海龙先是推搡,继而拳打脚踢,最后持刀击打,不法侵害步步升级。

2. 于海明正面临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现实危险。本案系“正在进行的行凶”,刘海龙使用的双刃尖角刀系国家禁止的管制刀具,属于刑法规定中的凶器;其持凶器击打他人颈部等要害部位,严重危及于海明人身安全;砍刀甩落在地后,其立即上前争夺,没有放弃迹象。刘海龙受伤起身后,立即跑向原放置砍刀的汽车——于海明无法排除其从车内取出其他“凶器”的可能性。砍刀虽然易手,危险并未消除,于海明的人身安全始终面临着紧迫而现实的危险。

3. 于海明抢刀反击的行为属于情急下的正常反应,符合特殊防卫要求。于海明抢刀后,连续捅刺、砍击刘海龙5刀,所有伤情均在7秒内形成。面对不法侵害不断升级的紧急情况,一般人很难精准判断出自己可能受到多大伤害,然后冷静换算出等值的防卫强度。法律不会强人所难,所以刑法规定,面对行凶等严重暴力犯罪进行防卫时,没有防卫限度的限制。检察机关认为,于海明面对挥舞的长刀,所做出的抢刀反击行为,属于情急下的正常反应,不能苛求他精准控制捅刺的力量和部位。虽然造成不法侵害人的死亡,但符合特殊防卫要求,依法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4. 从正当防卫的制度价值看,应当优先保护防卫者。“合法没有必要向不法让步”。正当防卫的实质在于“以正对不正”,是正义行为对不法侵害的反击,因此应明确防卫者在刑法中的优先保护地位。实践中,许多不法侵害是突然、急促的,防卫者在仓促、紧张状态下往往难以准确地判断侵害行为的性质和强度,难以周全、慎重地选择相应的防卫手段。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司法机关应充分考虑防卫者面临的紧急情况,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规定,保护防卫者的合法权益,从而树立良好的社会价值导向。本案是刘海龙交通违章在先,寻衅滋事在先,持刀攻击在先。于海明面对这样的不法侵害,根据法律规定有实施正当防卫的权利。

社会各界对这起案件给予了极大关注,尤其是广大网民、专家、学者、律师积极提出意见建议,理性表达观点诉求,促进了案件的依法办理,江苏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

人身安全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要求,面对来自不法行为的严重紧急危害,法律应当引导鼓励公民勇于自我救济,坚持同不法侵害作斗争。司法应当负起倡导风尚、弘扬正气的责任,检察机关也将会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当防卫权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中国法治进步的标志性事件——“昆山砍人案”,正当防卫引爆网络

2018年8月27日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备受社会舆论关注。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现就该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予以通报。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8年8月27日21时30分许,刘海龙驾驶宝马轿车在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与同向骑自行车的于海明发生争执。刘海龙从车中取出一把砍刀连续击打于海明,后被于海明反抢砍刀并捅刺、砍击数刀,刘海龙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侦查认定事实
接到报警后,昆山市公安局立即出警处置并立案侦查。鉴于此案社会关注度高,江苏省公安厅、苏州市公安局第一时间派出力量赴昆山指导案件侦办工作。经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询问讯问、视频侦查和检验鉴定等工作,案件事实已经查清。
(一)涉案人员情况
刘海龙,男,36岁,甘肃省镇原县人,暂住昆山市陆家镇某小区,案发前在昆山市陆家镇某企业打工。
于海明,男,41岁,陕西省宁强县人,暂住昆山市青阳路某小区,案发前在昆山市某酒店工程部工作。
案发时刘某某(男)、刘某(女)、唐某某(女)与刘海龙同车。刘某某参与殴打于海明,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刘某、唐某某下车劝解,未参与案件。于海明同行人员袁某某,未参与案件。
(二)认定主要事实
1.案件起因。案发当晚,刘海龙醉酒驾驶皖AP9G57宝马轿车(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87mg/100ml),载刘某某、刘某、唐某某沿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时,向右强行闯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自行车的于海明险些碰擦,双方遂发生争执。
2.案件经过。刘某某先下车与于海明发生争执,经同行人员劝解返回车辆时,刘海龙突然下车,上前推搡、踢打于海明。虽经劝架,刘海龙仍持续追打,后返回宝马轿车取出一把砍刀(经鉴定,该刀为尖角双面开刃,全长59厘米,其中刀身长43厘米、宽5厘米,系管制刀具),连续用刀击打于海明颈部、腰部、腿部。击打中砍刀甩脱,于海明抢到砍刀,并在争夺中捅刺刘海龙腹部、臀部,砍击右胸、左肩、左肘,刺砍过程持续7秒。刘海龙受伤后跑向宝马轿车,于海明继续追砍2刀均未砍中,其中1刀砍中汽车(经勘查,汽车左后窗下沿有7厘米长刀痕)。刘海龙跑向宝马轿车东北侧,于海明返回宝马轿车,将车内刘海龙手机取出放入自己口袋。民警到达现场后,于海明将手机和砍刀主动交给处警民警(于海明称,拿走刘海龙手机是为了防止对方打电话召集人员报复)。
3.案件后果。刘海龙逃离后,倒在距宝马轿车东北侧30余米处的绿化带内,后经送医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法医鉴定并结合视频监控认定,在7秒时间内,刘海龙连续被刺砍5刀,其中,第1刀为左腹部刺戳伤,致腹部大静脉、肠管、肠系膜破裂;其余4刀依次造成左臀部、右胸部并右上臂、左肩部、左肘部共5处开放性创口及3处骨折,死因为失血性休克。
于海明经人身检查,见左颈部条形挫伤1处,左胸季肋部条形挫伤1处。
三、案件定性及理由
根据侦查查明的事实,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之规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主要理由如下:
(一)刘海龙的行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行凶”。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判断“行凶”的核心在于是否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司法实践中,考量是否属于“行凶”,不能苛求防卫人在应急反应情况下作出理性判断,更不能以防卫人遭受实际伤害为前提,而要根据现场具体情景及社会一般人的认知水平进行判断。本案中,刘海龙先是徒手攻击,继而持刀连续击打,其行为已经严重危及于海明人身安全,其不法侵害应认定为“行凶”。
(二)刘海龙的不法侵害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纵观本案,在同车人员与于海明争执基本平息的情况下,刘海龙醉酒滋事,先是下车对于海明拳打脚踢,后又返回车内取出砍刀,对于海明连续数次击打,不法侵害不断升级。刘海龙砍刀甩落在地后,又上前抢刀。刘海龙被致伤后,仍没有放弃侵害的迹象。于海明的人身安全一直处在刘海龙的暴力威胁之中。
(三)于海明的行为出于防卫目的。本案中,于海明夺刀后,7秒内捅刺、砍中刘海龙的5刀,与追赶时甩击、砍击的两刀(未击中),尽管时间上有间隔、空间上有距离,但这是一个连续行为。另外,于海明停止追击,返回宝马轿车搜寻刘海龙手机的目的是防止对方纠集人员报复、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意图。
四、其他相关问题
(一)关于网传刘海龙是“天安社”成员的核查情况。经侦查确认,刘海龙与“天安社”没有关系;未发现“天安社”在昆山市有过活动。
(二)关于网传刘海龙可能涉黑的调查情况。刘海龙2006年8月来昆山打工,案发前与女友租住在昆山市陆家镇某小区49.1平方米的公寓。在昆山期间,因殴打他人、故意损毁财物、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被处1次行政拘留和3次九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公安机关目前未发现刘海龙有涉黑犯罪行为。
(三)关于刘海龙所驾驶宝马轿车情况。经调查确认,案发时刘海龙驾驶的宝马轿车登记车主为浙江某租赁公司合肥分公司,系刘海龙以其女友名义,于2018年6月从上海某二手车市场以贷款方式购得,首付12.7万元,贷款32.7万元。案发后,经现场勘查,车内未发现其他违禁品。
(四)关于网传刘海龙获见义勇为荣誉证书情况。此情况属实。2018年3月,刘海龙因提供重要线索,协助抓获贩毒嫌疑人,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依规为其颁发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并奖励500元。8月29日,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已对此作出回应。
以上案情及调查处理情况特此通报。感谢广大网友和社会各界对昆山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


昆山市公安局
2018年9月1日

警方通报“昆山砍人案”处置结果——构成正当防卫

警方通报

2018年8月27日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备受社会舆论关注。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现就该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予以通报。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8年8月27日21时30分许,刘海龙驾驶宝马轿车在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与同向骑自行车的于海明发生争执。刘海龙从车中取出一把砍刀连续击打于海明,后被于海明反抢砍刀并捅刺、砍击数刀,刘海龙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侦查认定事实
接到报警后,昆山市公安局立即出警处置并立案侦查。鉴于此案社会关注度高,江苏省公安厅、苏州市公安局第一时间派出力量赴昆山指导案件侦办工作。经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询问讯问、视频侦查和检验鉴定等工作,案件事实已经查清。
(一)涉案人员情况
刘海龙,男,36岁,甘肃省镇原县人,暂住昆山市陆家镇某小区,案发前在昆山市陆家镇某企业打工。
于海明,男,41岁,陕西省宁强县人,暂住昆山市青阳路某小区,案发前在昆山市某酒店工程部工作。
案发时刘某某(男)、刘某(女)、唐某某(女)与刘海龙同车。刘某某参与殴打于海明,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刘某、唐某某下车劝解,未参与案件。于海明同行人员袁某某,未参与案件。
(二)认定主要事实
1.案件起因。案发当晚,刘海龙醉酒驾驶皖AP9G57宝马轿车(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87mg/100ml),载刘某某、刘某、唐某某沿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时,向右强行闯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自行车的于海明险些碰擦,双方遂发生争执。
2.案件经过。刘某某先下车与于海明发生争执,经同行人员劝解返回车辆时,刘海龙突然下车,上前推搡、踢打于海明。虽经劝架,刘海龙仍持续追打,后返回宝马轿车取出一把砍刀(经鉴定,该刀为尖角双面开刃,全长59厘米,其中刀身长43厘米、宽5厘米,系管制刀具),连续用刀击打于海明颈部、腰部、腿部。击打中砍刀甩脱,于海明抢到砍刀,并在争夺中捅刺刘海龙腹部、臀部,砍击右胸、左肩、左肘,刺砍过程持续7秒。刘海龙受伤后跑向宝马轿车,于海明继续追砍2刀均未砍中,其中1刀砍中汽车(经勘查,汽车左后窗下沿有7厘米长刀痕)。刘海龙跑向宝马轿车东北侧,于海明返回宝马轿车,将车内刘海龙手机取出放入自己口袋。民警到达现场后,于海明将手机和砍刀主动交给处警民警(于海明称,拿走刘海龙手机是为了防止对方打电话召集人员报复)。
3.案件后果。刘海龙逃离后,倒在距宝马轿车东北侧30余米处的绿化带内,后经送医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法医鉴定并结合视频监控认定,在7秒时间内,刘海龙连续被刺砍5刀,其中,第1刀为左腹部刺戳伤,致腹部大静脉、肠管、肠系膜破裂;其余4刀依次造成左臀部、右胸部并右上臂、左肩部、左肘部共5处开放性创口及3处骨折,死因为失血性休克。
于海明经人身检查,见左颈部条形挫伤1处,左胸季肋部条形挫伤1处。
三、案件定性及理由
根据侦查查明的事实,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之规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主要理由如下:
(一)刘海龙的行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行凶”。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判断“行凶”的核心在于是否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司法实践中,考量是否属于“行凶”,不能苛求防卫人在应急反应情况下作出理性判断,更不能以防卫人遭受实际伤害为前提,而要根据现场具体情景及社会一般人的认知水平进行判断。本案中,刘海龙先是徒手攻击,继而持刀连续击打,其行为已经严重危及于海明人身安全,其不法侵害应认定为“行凶”。
(二)刘海龙的不法侵害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纵观本案,在同车人员与于海明争执基本平息的情况下,刘海龙醉酒滋事,先是下车对于海明拳打脚踢,后又返回车内取出砍刀,对于海明连续数次击打,不法侵害不断升级。刘海龙砍刀甩落在地后,又上前抢刀。刘海龙被致伤后,仍没有放弃侵害的迹象。于海明的人身安全一直处在刘海龙的暴力威胁之中。
(三)于海明的行为出于防卫目的。本案中,于海明夺刀后,7秒内捅刺、砍中刘海龙的5刀,与追赶时甩击、砍击的两刀(未击中),尽管时间上有间隔、空间上有距离,但这是一个连续行为。另外,于海明停止追击,返回宝马轿车搜寻刘海龙手机的目的是防止对方纠集人员报复、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意图。
四、其他相关问题
(一)关于网传刘海龙是“天安社”成员的核查情况。经侦查确认,刘海龙与“天安社”没有关系;未发现“天安社”在昆山市有过活动。
(二)关于网传刘海龙可能涉黑的调查情况。刘海龙2006年8月来昆山打工,案发前与女友租住在昆山市陆家镇某小区49.1平方米的公寓。在昆山期间,因殴打他人、故意损毁财物、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被处1次行政拘留和3次九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公安机关目前未发现刘海龙有涉黑犯罪行为。
(三)关于刘海龙所驾驶宝马轿车情况。经调查确认,案发时刘海龙驾驶的宝马轿车登记车主为浙江某租赁公司合肥分公司,系刘海龙以其女友名义,于2018年6月从上海某二手车市场以贷款方式购得,首付12.7万元,贷款32.7万元。案发后,经现场勘查,车内未发现其他违禁品。
(四)关于网传刘海龙获见义勇为荣誉证书情况。此情况属实。2018年3月,刘海龙因提供重要线索,协助抓获贩毒嫌疑人,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依规为其颁发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并奖励500元。8月29日,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已对此作出回应。
以上案情及调查处理情况特此通报。感谢广大网友和社会各界对昆山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


昆山市公安局
2018年9月1日